近日,演員江祖平揭露遭前男友性侵的事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作為長期推動性別暴力防治的倡議者,我們深知性暴力案件往往伴隨著沉重的污名與輿論壓力。當事人在選擇公開發聲時,不僅要再次面對過往創傷,更必須承受來自外界的過度關注,甚至面臨匿名網友的質疑與苛責,這些都可能加重身心負擔。我們呼籲大眾給予支持與理解,並鼓勵被害人及其支持系統向台北市家防中心或現代婦女基金會等專業團體尋求協助,以減緩身心壓力,並支持因應事件。
性同意權的核心:only YES means YES
現代婦女基金會長年倡議「only YES means YES 沒有同意‧就是性侵」,核心觀念就是「性行為的主動方,有責任確認對方在 #完全清醒 #意識清楚 的狀態下表達同意性行為的發生」,意即雙方都自願、主動參與性行為相關的活動。
在本案揭露的訊息中,我們很遺憾看到行為人不僅無視對方的拒絕而多次侵犯他人,甚至以「我不相信你不要」、「你沒有爽到嗎」等言詞合理化侵害行為,這不僅暴露出對性同意的嚴重無知,更突顯社會中仍普遍存在以強迫性行為或羞辱方式,否認女性自主與貶抑女性的意識形態。
面對整體社會文化的迷思,我們必須清楚強調:
#沉默不是同意 :沒有反抗、表達拒絕,並不等於同意。
#意識不清不是同意:無論因飲酒、用藥或身體不適,只要意識不清,都不可能構成有效的同意。
#中途停止須被尊重:即便一開始同意,在過程中任一方若不想繼續,就必須立即停止。
#伴侶關係不代表永久同意:無論是現任或前任伴侶,都必須在每一次性行為前確認同意。配偶間若違反意願強行性交,依法同樣構成犯罪。
#脅迫、威脅與權勢不等於同意:任何在恐嚇、威脅或權力不對等下發生的性行為,都不是真正的同意。
我們認為任何成人都有性同意權,且這樣的同意權,並不因性別或關係而消失。性行為必須建立在雙方明確同意之上,否則就是性侵犯罪,更是對人身自主與尊嚴的踐踏。本案更指出若行為人以藥物、酒精或其他方式使對方意識不清而進行性行為,甚至在過程中錄音、錄影等,更是加重強制性交的重大犯罪,必須面對7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本次事件中,看見整體社會逐漸正視 only YES means YES 沒有同意.就是性侵的觀念,現代婦女基金會呼籲三立電視必須善盡性別平等工作法中之雇主責任,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補救措施,營造讓被害者及吹哨者安心陳述的職場環境,全面清查可能的受害案件,並提醒雇主不得對遭受性騷擾的申訴人進行報復或給予不利處分。此外,我們也呼籲社會大眾、媒體停止檢討受害者、停止模糊同意的界線,才能終結以強迫或羞辱為基礎的性侵文化,讓受害者得以被理解,獲得面對追訴加害者的底氣與力量。